2015年10月9日,对于大部分建筑业朋友来说是个好日子!就在当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建筑企业送上了大礼包,颁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通知》明确: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通知》在送大礼包的同时,也给建筑企业套上了“紧箍咒”,在《通知》的最后提出: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