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自即日起恢复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报部审批事项的申请。
报部申请事项的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核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