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鲁建执注字〔2003〕154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鲁建执注字〔2009〕42号)文件精神,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经研究自2011年6月8日起,对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必修学时要求者,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第四期)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
3、建设工程索赔;
4、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及建筑节能相关知识;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原理和方法。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地点:山东省勘察设计教育培训中心(长岛县长山路33号);宾馆于报到当日,全天在长岛码头接站;
培训时间:6月8日至6月14日,6月8日报到;
宾馆联系电话:0535-3212595,18660508318,联系人:孔庆超;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
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0531-87087261、87034325;
注册中心网址:www.ljzc.net 。
三、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如有通知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对达不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及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2、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手册,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执业手册遗失人员,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执业手册。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培训时交纳资料费23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70元/人、天)。
四、参训人员:名单附后,共161人。
附件:
1、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第四期)日程安排
2、造价工程师继继续教育必修课(第四期)培训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
(第四期)日 程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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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培训内容 |
授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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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报 到 |
会务组报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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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 |
山东科技大学
孙凌志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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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原理和方法 |
山东经济学院
李德荃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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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
建设工程索赔 |
青岛理工大学
杨松森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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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及建筑
节能相关知识 |
山东建筑大学
姜卫杰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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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
山东建筑大学
邢莉燕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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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上午 |
测试、颁发结业证书 |
会 务 组 |
上课地点:二楼报告厅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就餐地点:大餐厅
就餐时间:早餐7:30 午餐11:50 晚餐17:50